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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24年2月拟确定为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名单公示

2024/02/01 1.4w 阅读 495 点赞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宿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经办规程》等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拟将宿迁井头卫民药房有限公司、宿迁陈圩卫民药房有限公司、宿迁郑楼卫民药房有限公司、宿迁仓集卫民药房有限公司等医药机构纳入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8日。

监督电话:84368112。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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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