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首批)遴选公告
为做好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首批)遴选工作,按照《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宿医保规【2023】1号)文件精神,根据公平公正、择优确定、有序准入的原则,制定本遴选方案。
一、申请条件
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质、能够提供居家上门护理服务的服务机构提出申请,需具备以下资质:
1.依法设置,遵守国家有关医疗、养老服务管理和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执行宿迁市长护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
2.取得服务区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
3.申请定点的地址、护理服务等内容与所持证照一致。
4.建立护理服务从业人员(以下简称“护理人员”)管理制度、技能培训制度、护理费用结算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长护险相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账簿及财务报表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长护险工作需要;使用全市统一的长护险信息管理系统。
5.人员配备符合行业规范;专职护理人员不少于10名,应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中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不少于1名。
6.服务机构所有工作人员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7.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营业场所应设有可满足全体从事护理工作人员培训学习的培训场地,同时设有用于保管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档案的档案室。
二、申请时间
首批居家服务机构遴选申请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9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材料
(一)《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工作人员花名册,专职护理人员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五)内部管理制度目录、主要护理服务设备清单;
(六)护理业务用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业务用房平面布局图等资料复印件;
(七)承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有效、近6个月内未受到行政处罚的书面证明。
以上申请材料按照《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申报材料表》(附件2)的要求、格式填报,使用A4规格纸张,加盖申请机构公章,标准目录、页码,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机构将真实完备的申请材料交至营业地址所在区域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受理通知书》;对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对属于“不予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宿迁市长护险服务项目招标确定的商业保险承办机构(以下简称“承办机构”)受经办机构委托,成立长护险中心,协助做好服务机构遴选工作。长护险中心应按照《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机构评估表》(附件3)进行评估,将评估通过(评估得分不低于90分)的拟新增机构名单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并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网站、长护险中心办事大厅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相关举报投诉的,经办机构应组织调查核实,被查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签订服务协议。
(三)首批上门服务机构遴选工作原则上在9月30日前完成,长护险中心应及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申请机构,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应告知其理由。
五、不予受理情形
申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请:
(一)不符合服务机构条件和要求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和内容申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
(三)被医疗保障部门或其他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未满6个月或整改期内的;
(四)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申请过程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自发现违规行为之日起未满1年的;
(五)原服务机构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严重违法违规导致终止协议,未满2年又申请成立新的服务机构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情形。
六、受理部门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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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咨询电话 |
受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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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洪泽湖路891号1117办公室 |
0527-84368023 18360020786 |
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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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102室 |
0527-83592081 |
沭阳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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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泗阳县北京中路20号行政服务中心 |
0527-85809100 |
泗阳县 |
|
泗洪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泗洪县仁和路5号 |
13951192000 |
泗洪县 |
七、其他事项
(一)首批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原则上市区不超过20家,各县不超过10家。如数量超出,按现场评分由高到低选择机构入围。
(二)申请纳入定点协议管理的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应根据《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区域划分方案》(附件4)选择服务区域,在所选服务区域内对参保职工提供长护险服务,自申请之日起至定点确认前,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服务区域等不得作出变更,否则视作无效申请,不予确认。
(三)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如实填报相关营业信息与申报资料,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如机构有虚构、篡改材料等不诚信行为的,视作自动放弃本次服务机构遴选。
(四)10月1日至11月30日,为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自主“拓客”期,定点机构可在选定服务区域内开展政策宣传、待遇申请指导等长护险相关工作。“拓客”期内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居家护理服务机构。12月1日起,定点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实行派单管理。
附件:1.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
2.宿迁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护理服务机构申报材料表
3.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机构定点评分表
4.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服务区域划分方案
附件1
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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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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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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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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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电话 |
主要负责人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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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 |
机构类别 |
定点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 残疾人托养康复机构其他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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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提供服务类型 |
入住护理居家护理其他护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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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资质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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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合作协议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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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域选择 |
区 注:从附件4中选择一个区域填报,一个经营场所只可申请一个区域进行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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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情况 |
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人,执业护士人,其他人员人 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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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设施 |
业务用房间,面积平方米 自有产权证明/房屋使用证明/□租赁合同 床位张,车辆辆,其他护理服务设备设施器材清单(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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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护理服务质量管理制度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技能培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其他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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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 |
配备计算机管理系统是否符合接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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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
员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缴费证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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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基本账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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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内设医务室的提供入住护理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应与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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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公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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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宿迁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护理服务机构申报材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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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明细 |
页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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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宿迁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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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提供副本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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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提供副本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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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护理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提供原件核查)、平面布局图相关资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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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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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申请机构护理的机构与就近医疗机构的合作服务协议(无内设医疗保险定点卫生所(室)或内设卫生所(室)的养老机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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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服务设施设备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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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作人员花名册,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医保缴费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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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医技人员、专职护理员的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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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经办机构所需的其他材料 |
注意:序号2、3所需材料根据机构类型及实际情况对应提供;申报材料中部分材料的填报可以参照以下表格样式;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执业场所平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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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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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
制作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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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图上北下南,请真实示意执业场所平面布局图(注明各科室的分布区域),准确填报实际业务用房面积并规范标注(单位:米)。
护理机构服务设施设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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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设施名称 |
启用时间 |
使用(操作)者 |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注:填写本单位大型检查化验设备、康复治疗设备等。
护理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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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人员类别 |
职务 |
职称 |
在本单位工作时间 |
联系电话 |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
注:人员类别包括医师、护士、专职护理员、管理人员、其他等;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某年某月填写,如“2022.5”,聘用已退休人员或社保关系在外单位人员应当注明,并提供退休证或外单位参保证明;专职护理员请附护理员证书,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请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及执业、注册证书等复印件。
附件3:
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机构定点评分表
机构名称:
|
指标类型 |
序号 |
评分标准 |
得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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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指标 |
1 |
是否在宿迁市依法成立,有独立的法人或负责人资格,“否”即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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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是否包含养老服务相关内容,“否”即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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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否有被列入失信人名单,“是”即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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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近6个月内是否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理的,“是”即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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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有国家、省、市医保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是”即为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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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
1 |
房屋产权自主或租赁时间剩余有效期限满1年及以上,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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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固定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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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设有的培训场所、档案室、办公区等,并进行服务项目公示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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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场所门面整洁、交通便利,场所内环境清洁卫生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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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场所内办公、服务、培训等所需设施设备齐全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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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定期开展护理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常用临床护理等专业技能培训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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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服务人员进行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的培训,有相应培训制度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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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已制定完善、可行的护理人员招聘计划以满足服务需求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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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招聘的护理人员达10人及以上,其中包含1名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的,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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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平均年龄55周岁以下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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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得5分。发现一人未按规定参保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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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建立完善岗位职责、护理防护及不良事件登记报告处理制度、财务制度、培训及考核制度、投诉制度、质控制度、例会制度等,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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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落实服务风险防范措施,对服务人员进行服务风险教育,服务人员能掌握登门服务的安全操作规范,并承诺为护理服务人员购买相关商业保险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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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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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制定并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文书档案、财务档案、护理对象档案管理制度、员工信息等资料的,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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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制定完善的护理服务实施方案、监督考核及满意度评价机制的,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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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加分项。有过长护险从业经验的,得3分;有过相关护理从业经验的,得1分。 |
说明:满分100分,现场评估得分90分以上符合定点要求。
附件4:
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服务区域划分方案(市区)
片区1:下辖9个地区常住人口约为33.12万人,详细数据如下表所示:
|
地区 |
常住人口 |
|
陆集街道 |
36959人 |
|
仰化镇 |
23442人 |
|
中扬镇 |
40310人 |
|
陈集镇 |
37190人 |
|
洋北街道 |
32165人 |
|
屠园镇 |
30211人 |
|
洋河镇 |
130894人 |
片区2:下辖8个地区常住人口约为35.74万人,详细数据如下表所示:
|
地区 |
常住人口 |
|
大兴镇 |
70633人 |
|
来龙镇 |
77152人 |
|
关庙镇 |
33013人 |
|
曹集乡 |
28972人 |
|
新庄镇 |
18576人 |
|
井头街道 |
17572人 |
|
晓店街道 |
66390人 |
|
双庄街道 |
45132人 |
|
支口街道 |
片区3:下辖9个地区常住人口约为38.77万人,详细数据如下表所示:
|
地区 |
常住人口 |
|
古楚街道 |
21245人 |
|
三棵树街道 |
30589人 |
|
耿车镇 |
33185人 |
|
南蔡乡 |
33531人 |
|
龙河镇 |
73241人 |
|
埠子镇 |
43902人 |
|
黄河街道 |
47045人 |
|
项里街道 |
66590人 |
|
古城街道 |
38352人 |
片区4:下辖8个地区常住人口约35.80万人(含嶂山林场),详细数据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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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常住人口 |
|
顺河街道 |
117798人 |
|
豫新街道 |
|
|
下相街道 |
|
|
王官集镇 |
42921人 |
|
蔡集镇 |
37414人 |
|
河滨街道 |
24552人 |
|
幸福街道 |
68482人 |
|
皂河镇 |
66877人 |
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服务区域划分方案(沭阳县)
|
片区 |
乡镇名称 |
人口数量(人) |
合计(人) |
|
沭城片 |
沭城 |
238767 |
523912 |
|
南湖 |
45438 |
||
|
梦溪 |
50058 |
||
|
刘集 |
43133 |
||
|
陇集 |
28309 |
||
|
悦来 |
48489 |
||
|
耿圩 |
69718 |
||
|
马厂片 |
马厂 |
71903 |
592904 |
|
十字 |
57578 |
||
|
七雄 |
35308 |
||
|
章集 |
74382 |
||
|
胡集 |
56973 |
||
|
钱集 |
60491 |
||
|
塘沟 |
74268 |
||
|
李恒 |
86093 |
||
|
沂涛 |
75908 |
||
|
高墟片 |
高墟 |
83949 |
394077 |
|
西圩 |
32763 |
||
|
吴集 |
47480 |
||
|
韩山 |
80274 |
||
|
华冲 |
52259 |
||
|
青伊湖 |
42486 |
||
|
龙庙 |
54866 |
||
|
贤官片 |
贤官 |
94030 |
469662 |
|
扎下 |
62130 |
||
|
桑墟 |
101702 |
||
|
颜集 |
60865 |
||
|
潼阳 |
53852 |
||
|
新河 |
46029 |
||
|
庙头 |
51054 |
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服务区域划分方案(泗阳县)
|
片区 |
乡镇名称 |
人口数量(人) |
合计(人) |
|
运南片 |
新袁镇 |
26002 |
208720 |
|
裴圩镇 |
34199 |
||
|
卢集镇 |
44537 |
||
|
李口镇 |
28697 |
||
|
临河镇 |
41124 |
||
|
城厢街道 |
34161 |
||
|
运北片 |
众兴街道 |
298327 |
686809 |
|
泗阳经济开发区 |
80000 |
||
|
来安街道 |
83251 |
||
|
王集镇 |
68735 |
||
|
爱园镇 |
50874 |
||
|
穿城镇 |
44370 |
||
|
三庄镇 |
39620 |
||
|
庄圩乡 |
21632 |
宿迁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区域划分方案(泗洪县)
|
片区 |
乡镇名称 |
人口数量(人) |
合计(人) |
|
濉河北 |
龙集 |
44983 |
574773 |
|
界集 |
118879 |
||
|
半城 |
58554 |
||
|
孙园 |
49168 |
||
|
临淮 |
40690 |
||
|
石集 |
25369 |
||
|
朱湖 |
42158 |
||
|
大楼 |
49696 |
||
|
青阳 |
145276 |
||
|
濉河南 |
车门 |
32473 |
508330 |
|
瑶沟 |
28337 |
||
|
双沟 |
112030 |
||
|
归仁 |
63027 |
||
|
梅花 |
35928 |
||
|
重岗 |
58933 |
||
|
金锁 |
45182 |
||
|
上塘 |
57251 |
||
|
魏营 |
39560 |
||
|
天岗湖 |
35609 |
注:以上划分方案综合考虑行政区划和地理布局,同时结合各乡镇街道的人口分布情况,人口数据来源为第六次人口普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