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2年2月拟确定为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名单公示

2022/02/08 1.1w 阅读 432 点赞

根据《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政策规定,经综合评定,拟将下列医药机构纳入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9日-2022年2月15日。

监督电话:84368112。

附件:2022年2月拟确定为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名单

宿迁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9日

2022年2月拟确定为宿迁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机构名单

序号

医药机构

机构名称

备注

1

药店

宿迁市仁善大药房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