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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26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考试招聘岗位)递补体检、考察(政审)通知

2026/10/19 1.7w 阅读 184 点赞

2026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考试招聘岗位)递补体检、考察(政审)通知


根据《2026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考试招聘岗位)总成绩公布及体检、政审通知》中递补的相关规定,现将李彩霞等5名递补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

一、递补体检人员

递补体检的人员为《2026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考试招聘岗位)递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中“备注”栏标示为“递补体检”的考生。

二、递补体检时间

递补体检时间:2026年10月28日

请考生于2026年10月28日上午8:20前持身份证、体检费500元,在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东2-2号,城和商住楼下)体检中心门前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注: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体检结束后,报考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请于体检当日下午17:0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报考县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请于体检当日下午17:0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各县区卫健局办理考察(政审)手续。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医院应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递补体检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它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至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体检当天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勿佩戴隐形眼镜,勿佩戴首饰。为便于体检,请穿着较为宽松的衣装,女性勿着连衣裙、连裤袜。

6.女性受检者经期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结束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8.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9.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允许家属陪同跟随、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

考生注意:所有考生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体检、考察(政审)结果在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0971—6163859   

    邮箱:xnswjwrs@126.com    

    附件:2026年西宁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考试招聘岗位)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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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