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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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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使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规范有序运行,维护机动车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障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昆明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赋码”分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将意见及建议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征求时间:自发布之日起30天内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608

邮    编:650506

联系人:李劲

联系电话:0871-64126300

电子邮箱:kmverc@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 昆明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赋码”分类管理实 施细则(试行)(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 昆明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赋码”分类管理评 分表

3. 修订说明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