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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8/31 2.0k 阅读 347 点赞

九人社字〔2022〕111号关于印发《九江市中等职业学校跨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1 16:07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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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9-0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308206
  • 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科室


九人社字〔2022〕111号


关于印发《九江市中等职业学校跨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育局,市属各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

现将《九江市中等职业学校跨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教育局

2022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中等职业学校跨江招生实施办法

(试  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推动九江与长江沿线其他城市人才跨江合作与交流,吸引更多技能人才来浔发展,按照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九发〔2022〕8号)和九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九江市支持人才跨江合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九才字〔202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院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招生现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联合成立跨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跨江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分别负责协调对方人社、教育部门对招生工作给予全方位支持,并形成工作合力。

市人社局、负责协调我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所辖技工院校,汇总技工院校招生需求;统筹各技工学校开展跨江招生工作,协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对接协调黄冈市、黄石市、安庆市等沿江地市人社部门,争取目标地市人社部门对九江市辖区内中职学校跨江招生工作的支持。

市教育局负责协调我市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所辖中职学校,汇总中职学校招生需求;统筹各中职学校开展跨江招生工作,对接黄冈市、黄石市、安庆市等沿江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招生沟通平台,及时帮助解决跨江招生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各中职学校要认真做好跨江招生组织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合理安排计划、突出办学优势、优化资源配置,全力推动跨江招生工作的开展,打造我市中职学校对外招生品牌。要严格遵守人社、教育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纪律和教学管理制度,不搞虚假宣传、严禁恶性竞争,切实维护我市职业教育形象。

二、主要措施

1.建立招生资格互认机制

每年确定开展跨江招生重点目标地市,联系目标地市人社、教育部门,以文件的形式共同发布招生学校名单,并在相关信息平台发布各学校的招生宣传信息。凡录取双方中职学校的学生,在进行高中阶段升学率统计时予以互认。

2.开辟中职学生直升通道

充分发挥本地高职院校及高级技工学校优势,为沿江地区中职学校毕业生升学开辟直通通道。鼓励就读本地中职学校的外省户籍考生,参加江西省三校生高考及高职院校单招考试。培养本地高级技工学校的高级工班可不受户籍限制面向沿江地市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取得高级工毕业证,其学历与大专等同,为跨江学生实现便捷的升学梦想。

3.加大招生工作宣传力度

在九江、黄冈、黄石、安庆等设区市的相关媒体以视频、音频、文字等形式,对中职学校对的资助政策、办学特色、办学成效、招生信息进行宣传推介。各中职学校中精心制作格式一致的宣传资料(如短视频、文案、画册等),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推送。

4.定期组织跨江招生活动

每年招生季期间,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全市各中等职业院校跨江开展“共饮一江水,职教一家亲”活动。选择初中毕业生相对集中、职教资源相对不足或其他有代表性的区域进行集中宣传和组织现场报名活动,促进跨江区域学校、家长、学生对彼此职教资源的互融、互认、互信。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跨江招生活动由跨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推进,确定具体形式、开展时间。各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规定和相关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监督,要周密细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和上报跨江招生计划,明确招生专业、报名条件、收费标准等具体内容,做到衔接紧密,推进有序。

2.服从管理,营造健康氛围。各校要选派素质过硬的工作人员开展招生工作,坚持正确育人导向,严禁搞不实宣传、虚假宣传,严禁互争生源、互相拆台,严禁违规宣传、违规炒作。要主动服从相关单位安排,服务家长和学生,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理性安排子女入学。做好舆情与风险防控,采取“一校一策”的方法,扎实做好维护稳定、舆情引导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安全平稳。

3.强化督导,严肃招生纪律。各中职学校,要深刻认识跨江招生的意义、责任和义务,跨江招生是我市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的要求,必须维护好九江作为江西门户城市的良好形象。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要加强对跨江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招生工作情况,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及时处理。


附件:九江市跨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九江市跨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市人社局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王细赞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王  宇

副组长:市人社局职建科科长          阮鹏波

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柳  幸

成  员:市属及市管各技工院校校长

九江市跨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九江市人社局职建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阮鹏波同志兼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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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