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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4/03 1.7w 阅读 132 点赞

九人社字〔2022〕43号关于印发《2022年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4 16:4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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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4-0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239
  • 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科室


九人社字〔2022〕43号


关于印发《2022年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印发<九江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22年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九创文字〔2022〕2号)文件要求,现制定《2022年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九江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2022年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九创文字〔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继续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全面发动群众,注重成风化人,引导人社系统树立文明观念,提高文明程度,形成文明风尚。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敏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先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细赞  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常务副组长)

沈红玲  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起成  市就创中心二级调研员

黄天顺  二级调研员

周起林  三级调研员

陈  冰  市社保中心主任

毕  强  市就创中心主任

刘亮川  市高级技工学校校长

曹文新  市高级技工学校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协调推进、信息沟通、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由王细赞同志兼任主任,李毅同志兼任副主任。各科室(单位)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三、考核方式

按照全市考核总体方案,2022年市人社局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以材料申报成绩为基础分值,综合负面清单管理、领导评价、部门评价等加减分因素,得出年度考核成绩。

四、材料申报

由市创文办材料组会同第三方组织实施,全年对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日常督查、季度评估和年度考核,并进行单项通报考核。市人社局2022年材料申报工作牵头任务3项,配合任务6项,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1。

根据市创文办材料申报评分标准:各单位材料报送均按照统一要求规范报送,材料申报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当次所申报材料计0分,同时年度材料单项考核扣5分;责任单位要有健全的创文机构,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创文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联络员。对重点活动要制订工作方案并报送市创文办材料申报组。未按时报送方案的,每缺一项,该季度评估扣2分。责任单位每季度报送材料均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上报材料未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该季度评估扣1分。责任单位要积极参加市创文办组织的培训及协调会议,无缺席迟到情况。每缺席1人次,该季度评估扣0.5分。

五、加减分项目

(一)负面清单管理。被中央文明办纳入全国文明城市负面清单管理内容的责任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每项任务扣5分。

(二)领导评价。年末,市创文办邀请市创文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市创文办主任和市政府分管创文工作的副总指挥对考核对象进行打分(-2~+2分),取平均分,计入年度综合考核成绩。

(三)部门评价。由市创文办组织考核,省直部门对九江评价意见未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的责任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每项任务扣2分。

(四)抽调人员集中办公。按市创文指挥部通知要求,推荐合格人员到市创文办参与中心工作的单位,每抽调1人加1分,计入季度实地考核成绩或年度综合考核成绩。

(五)宣传工作。由市创文办宣传组实施,按照新闻上稿(分值25分)、社会宣传(分值25分)、公益广告宣传(分值25分)、问卷调查宣传(分值25分),四项合计100分,计入季度考核总分。以季度考核的总和平均,确定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及排名。各科室(单位)根据《九江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2年宣传工作考核细则》(附件2)每季度末月25号将相关情况报机关党委汇总。

(六)社区帮建。由市创文办督导组牵头,各区创文办具体组织实施,每半年对帮建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根据各区创文办考核结果,市创文办综合考虑各区平均分差距计算各区得分系数,帮建单位得分乘以系数后,综合加减分项目,得到最终考核评分,按照最终考核评分结果进行全市排名,评出全市前十名、后十名共二十个帮建单位。

(七)日常督查。

1.提示函:适用于落实创文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工作绩效差;在推进创文工作过程中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对已布置的创文任务或市创文指挥部领导作过具体指示的工作,不作深入研究,未作周密部署,导致工作无进展、无起色。

2.约谈单:下达提示函一周后进行“回头看”,责任单位

整改不积极,工作仍无起色的,市创文办下达《约谈单》,由市创文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创文办主任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3.督查令:适用于创文工作存在严重问题,造成较大影响的情况,主要是下达提示函后责任单位未整改、假整改或整改效果不明显、创文点位存在明显失分的,向责任单位下达《督查令》。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为一个创建周期,2022年是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年。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经验教训,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好各自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我局创建任务。

(二)扎实开展。围绕上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要持续攻坚克难,坚持一抓到底。材料工作上,要按照上级要求精心谋划、组织实施好每一阶段的文明创建活动,让申报材料有血有肉、有根有据,特色明显,亮点纷呈,对标对表、高质量完成说明报告、上级评价意见等材料的编写、收集,确保今年材料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宣传。根据“谁主管、谁牵头”“谁监管、谁教育”“谁执法、谁普法”的分工原则,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各类阵地,开展以“创文明城、做文明人”为主题、以“文明创建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为主要教育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崇德向善、遵德守礼的浓厚氛围。


附件:1.2022年市人社局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材料申报工作责任分解

2.九江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2年宣传工作考核细则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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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