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社字〔2022〕44号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1 17:0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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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4-1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240
- 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科室
九人社字〔2022〕44号
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和驻市有关单位,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单位:
2022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备案工作已经开展,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2〕15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8号)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2〕28号),自2022年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组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评审,按照“条件控制、科学评估、动态管理”的方式开展新设站备案工作。
二、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门于4月14日前上报本地本部门拟推荐单位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
三、在组织申报单位进行网上申报的同时,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门应于4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送达市人社局人才科审核,包括《备案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与《备案申请表》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须有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盖章。
四、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社局现场审核盖章后即可取回,由申报单位自行寄送省博管办。拟参加第一批次申报的,确保4月18日前送达。
请各地各部门严格遵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统筹做好2022年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
联 系 人:徐 芳
联系电话:0792-8565727
邮 箱:rck8565727@163.com
附件:《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