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陵区聚焦民生关切,积极响应扬州民政政务服务“揭榜挂帅”任务清单,在全市范围先行试点急难救助“先行办”,以兜底线、救急难、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为目标,创新急难救助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兜住兜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一、创新三个机制,开辟救助新途径
刘女士居住在东关街道徐凝门社区,年仅55岁的她已经满头花白,步伐略显蹒跚,平日也只能吃些细软、好消化的食物。年轻时,刘女士勤勉持家,生活简单而充实,却接连遭受了乳腺癌、舌癌的病痛折磨。徐凝门社区入户走访了解刘女士情况后,主动帮助其申请广陵区急难救助“先行办”,紧急援助了2000元。刘女士满怀感激地说:“我们自己也不知道这个政策,都是社区主动上门,帮助我们,还补贴了2000元给我,真的很感谢你们。”
一是急难救助“先行办”制度建立健全。为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2024年3月广陵区民政局出台《扬州市广陵区急难救助先行办实施细则》,对面临火灾、家庭事故、重大疾病导致家庭或个人生活陷入困顿的,进行“先行救助”,进一步解决好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二是信用承诺制度落地生根。“先行办”也有“约束力”,按照《关于建立社会救助信用承诺制度并对失信对象通知》要求,签订申请社会救助个人诚信承诺书,约束不得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虚假证明、不得故意隐瞒家庭各类可支配收入等11条情形,将失信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三是主动发现机制深化拓展。一方面,坚持主动发现,加大摸排力度。发动基层力量,定期对辖区内困难家庭进行情况摸排,及时了解、准确掌握辖区居民遇困情况。另一方面,实现数据共享,强化预防监测。全区设置高额医疗费用“因病返贫”预警线,与医保部门及时对接,1-4月民政部门核对169人次数据,汤汪街道在预警数据里发现1名患重大疾病儿童叶某,及时纳入到困境儿童保障,实现“政策找人”。
二、实现三个突破,救急难解民困
个园社区的夏先生作为家中的顶梁柱,常年漂泊在外,辛勤打拼,并将大部分收入投入到了他九岁孩子的自闭症康复治疗中,在这个沉重的经济负担下,夏先生放弃了为自己投保居民医疗保险。然而,命运无常,夏先生突然确诊了恶性肿瘤,手术费用和抗癌药物几乎耗尽了他的所有积蓄。正当夏先生一家陷入绝望之际,广陵区急难救助机制及时出手,简化救助流程,紧急拨付了2000元的救助金,又为其办理大额临时救助2490元,个园社区还为其申请了2000元慈善救助。
一是拓宽救助对象范畴。此次救助对象不仅是户籍居民,非户籍居民同等享受,具有广陵区户籍或持有当地居住证3个月以上,急难事项发生在我区的其他流动人员,因火灾爆炸、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二是扩展救助覆盖范围。以前仅对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因遭遇火灾等意外事件,遭遇重大交通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进行救助。《细则》新增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依申请可先行救助最高金额2000元。
三是提速救助审核流程。急难型临时救助不再开展申请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审批前公示。当事人或代理人由急难家庭户籍地或急难发生地的镇(街、开发区)救助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签订承诺书,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三、开展多维救助,兜牢织密保障网
湾头镇田庄村的李先生,今年36岁,无工作,无收入,自李先生查出脑癌以来,高昂的治疗费用使其家庭生活陷入了困境。区民政局主动上门服务,启动急难救助“先行办”,支付其2000元,在其急难情况缓解后,立即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经比对,该户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于5月起享受960元/月低保金,并为其对接医疗救助、支出型临时救助等政策。
一是优化对象识别。2024年,广陵区联合司法局、财政局等7个部门,出台《广陵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重残“单人保”政策,核算供养费用时,60周岁以上老年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豁免。家庭人均金融资产超过本区同期年低保标准3倍,有一定情形的家庭,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调整。
二是专项救助跟进。广陵区在基本救助的基础上,对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存在一定困难家庭,给予专项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按80%的比例医疗救助,特困人员按100%比例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按照70%比例医疗救助。年度普通门诊救助限额1万元、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和住院共用救助限额13万元。
三是社会力量补充。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推进“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全区88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全额补助个人住院自付费用。“特困人员住院照料护理补贴”,为8名特困对象,最高按照200元/天支付住院护理补贴。2024年广陵区慈善出资67.55万元,为低保、特困、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残疾人两补、困境儿童等4275名困境群众购买“医惠保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