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原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110 号)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现依法注销马鞍山杰生半导体有限公司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
依法注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目录
|
序号 |
生产企业名称 |
卫生许可证号 |
注销理由 |
|
1 |
马鞍山杰生半导体有限公司 |
皖卫消证字〔2018〕第E0002号 |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