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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度马鞍山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6/10/14 9.2k 阅读 61 点赞

关于做好2026年度马鞍山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市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背景颜色: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6〕103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26〕174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马人社秘〔2026〕81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市2026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含卫生管理专业)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受聘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满5年。

2. 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中具备大专学历(含中医药师承人员)的主治(管)医师,应受聘主治(管)医师满7年。

3. 具备大专学历(含中医药师承人员)的主管药(护、技)师,应受聘担任主管药(护、技)师满7年,其中在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

4. 具备中专学历,在全省各类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和城市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工作的,应受聘主治(管)医(药、护、技)师满7年。

(二)其他基本条件。申报202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按《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及安徽省农村和城市基层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卫人发〔2019〕153号)执行(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条件》)。

(三)理论考试要求。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应通过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的2026年度专业理论考试(包括2025年理论考试成绩60分以上者)。其中,2026年度高级职称理论考试期间正在执行援外、援藏和援疆任务及未享受过相关激励政策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本年度可以免考参加评审。

二、申报程序

(一)参评人员确认。各县区、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尽快确定本辖区(本单位)申报参评人员,汇总填写《卫生系列推荐申报人员导入模板》(附件1),于10月20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及EXCEL格式电子文档发送到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邮箱(wsjrsk508@126.com),逾期未报送的不予补报。

(二)病例随机抽取。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质量提升攻坚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皖卫医秘〔2025〕37号文件)要求,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的《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原由申报人员提供50例改为由同级卫生健康委随机抽取40例,申报人员提供10例的方式进行。市、县(区)卫生健康委须于10月27日前完成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抽取并同步在单位公示。其中,市级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不含中医医疗机构)内科病案需综合评分(RW值)≥1,外科病案手术分级需为三级及以上(按照国家手术分级目录确定),其他医疗机构内科病案住院天数需超过本科室近5年病案平均住院天数,外科手术分级需为二级及以上(按照国家手术分级目录确定)。各县区卫生健康委需于10月28日前将抽取结果盖章后逐级报市卫生健康委留存。

(三)评审材料申报。请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通知2026年全市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于10月20日-11月8日期间登录省人社厅网站(http://hrss.ah.gov.cn/index.html),在首页“咨讯中心”页面“专题专栏”中点击进入“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查找“职称申报”栏目,按照操作说明步骤,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进行申报。申报人员申报前请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和常见问题解答,认真填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个人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经正式提交后,将不予修改或替换申报材料。逾期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后果自负。

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包括原始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原始版”)和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后的业绩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打码版”)各1份,具体要求见附件2《职称申报材料打码要求》。所有业绩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申报人员还需提交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同步上传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平台,原件由各初审单位留存。

(四)申报材料初审。各县区、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须于11月12日前完成“2026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材料申报系统”申报审核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于11月19日前完成全市副高级职称材料网上审核工作。其中,县区申报人员高级职称材料须经县区卫生健康、人社部门共同审核后,在系统内上报委托评审函扫描件。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需同步将委托评审函、单位审核承诺书(附件3)盖章扫描件及Excel格式电子文档发送到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邮箱(wsjrsk508@126.com)。

(五)原始资料抽取。待原始材料抽取后,将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通过申报系统随机抽取的《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中的病案号以及专题、论文所附原始资料编号。所有与病案相关的申报资料抽取时只认可住院号;门诊病历抽取时只认可门诊号,并附门诊缴费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等材料。

(六)申报材料提交。申报人员必须按公布内容一次性提交全部评审材料,提交后不得补充和更换,逾期不报视同放弃。申报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材料(详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除电子病案和不能上传的原始资料以外,其他材料均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三级以下医疗机构申报人员抽取的病案以及不能上传的原始资料由所在单位按顺序整理好,制作成PDF文件,由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收齐后,连同推荐报告(附件4)盖章扫描版统一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电子版材料的原件由申报者本人留存备查。管理单位和评委会有权抽查部分原始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申报材料,除网上申报外,纸质材料需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参与评审。

三、注意事项

(一)评聘一致要求。实行聘任制的事业单位要在核定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结构比例进行申报和聘任,严禁超岗位职数推荐评审。各单位要根据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数及目前空缺岗位数录入岗位核准信息,上传《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5)。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单位出具公示证明材料(附件6),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传至评审系统。

(二)支援基层要求。执业医师在晋升副高级职称前,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执业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前服务基层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卫函〔2023〕152号)执行。

(三)任期考核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档次及因受处分不定档次的,当年度不计入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四)不得申报情形。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2025年度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一般”“较差”或2025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因受处分“不定等次”的,不得申报;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失信惩戒仍在影响期内的,不得申报;违法违规造成医疗事故的,事故认定当年不得申报,认定为医疗事故主要责任者未满3年的(含评审当年),或因个人原因导致医疗纠纷并产生较大舆情的,不得申报;被取消职称资格且在职称评审诚信记录期限内的,不得申报;长期违规借调且目前仍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不得申报。

(五)材料时效要求。申报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聘用年限和执业资格注册的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所有申报材料形成时间应在2026年9月30日前,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等,不作为2026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六)成果代表作要求。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要求,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如申报人员2026年晋升时不能按照现有标准文件提交论文的,可以提交其他成果代表作(详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

(七)其他有关事项。本年度医疗卫生机构级别提升的,自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下发之日起,申报者按照提升后的医疗卫生机构级别提交晋升材料(以本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理论考试报名时单位级别为准);原聘期可以累计计算,满足年限要求后,晋升高一级职称。

护士定期考核结果不作为护理专业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

(八)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收费标准为评审费300元/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落实专人负责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审核工作,指导申报人员做好网上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有关材料。申报人员须在系统内做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本辖区、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核报送及政策解答(各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7)。

(二)从严审核。各单位要按照评聘一致要求,严格执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专家初评、征求意见和统一公示等程序要求,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申报推荐工作。要全面落实“初审负责制”,推行资格审核AB岗实名制,严格按照“谁签字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证件和个人业绩等要逐项核实、严格把关,重点加强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现有职称、业绩材料(原始版和打码版)的真实性、一致性以及论文发表期刊的合规性进行认真查验。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要严肃材料申报审核工作纪律,严格落实纪律监督、宣传教育、举报查处工作要求。申报人员存在伪造学历、工作经历资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继续教育等有关证件,以及提供虚假业绩、伪造论文论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视情形对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严肃问责。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附件1:2026年卫生系列推荐申报人员表.xlsx

      附件2:职称申报个人信息打码要求.docx

附件3:单位审核承诺书.docx

附件4:推荐报告.docx

附件5: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6:公示证明.docx

      附件7:各单位政策咨询联系方式.docx

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