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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民政局

2021/10/20 1.3w 阅读 91 点赞

九江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九江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1 19:18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民办字〔2021〕74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1-10-2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039
  •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九民办字〔2021〕74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市社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社区群众中更好发挥作用,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赣民字〔2021〕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九江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九江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民政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决策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现就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2021-2023年),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因地制宜为基本原则,落实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作用;严格落实建管同步、城乡融合、整体推进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质量;注重优化结构、健全制度、统筹发展,进一步提升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开展全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更好发挥作用。

二、总体目标

加强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的目标要求,通过实施“六大行动”和“22项专项任务”,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城市社区平均不少于12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不少于6个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县(市、区)平均不少于50%的乡镇(街道)建有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平均不少于50%的乡镇(街道)建有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社区社会基础信息在数字民政系统“应录尽录”;社区社会组织整体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行列。

三、专项行动

(一)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党建提升行动

到2023年,社区社会组织党建机制进一步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

1.突出政治引领。各地要坚持把政治建设贯穿于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与社区社会组织依法自治相统一、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落实党建责任。各地要着力指导街道(乡镇)党(工)委和城乡社区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按照上级有关党建工作精神,围绕加强党对社区社会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城乡社区党组织与社区社会组织定期联系、组织协调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社区共驻共建,基本做到社区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鼓励社区党员担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把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骨干培养发展为党员,畅通双向培养机制。

3.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指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宣传党的政策、传递党的声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普法宣传、公益慈善、敬老孝亲等活动,不断强化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对社区群众的影响力、号召力。

(二)实施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行动

到2023年,形成比较成熟的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指导和服务更加有效,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既充满活力又健康有序。

4.制定专项规划。各地结合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规划,部署、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提高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项目;明确优先发展领域和重点扶持对象,加大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志愿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力度,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在地域分布、服务对象、业务领域等方面的覆盖面和志愿服务参与度;细化培育扶持、发展质量、内部治理、服务开展等方面工作目标,落实相关部门、街道(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责任,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5.加强分类管理。各地要依托全省社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摸清掌握社区居民自发成立或已实际运作的社区社会组织基础数据,并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名册。按照社区社会组织“六有”的要求进行登记或备案管理。对已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要依法登记;对规模较大但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所在街道(乡镇)实施管理;规模较小、组织松散的社区社会组织,由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对负责人缺失、久不运转、已不具备活动条件的,落实动态管理和精准退出机制。社区社会组织一般由乡镇(街道)社工站负责平时日常的运转管理。

6.规范内部治理。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简易章程,以章程为核心加强内部治理结构建设,规范内部治理、资金使用和活动开展。建立社区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决策公开和透明运作,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公信力。引导社区社会组织遵纪守法、遵章守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强化自律管理。鼓励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慈善会、基金会等为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财务管理等服务,提升社区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水平。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开展节庆活动、文化演出、体育竞赛、人员集会等重大活动报告制度。

7.推行“以社管社”。推动在乡镇(街道)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吸收本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为团体会员,加强对本地社区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管理和服务。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乡镇(街道)担任业务主管单位,县(市、区)民政部门统筹加强业务指导。以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为平台,建立社区资源、居民需求与社区社会组织的常态化对接机制,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政策指导、项目协调、场所设备等支持,发挥平台枢纽作用,示范带动社区社会组织依法办会、规范运作、发挥作用。到2023年底,全市80%以上的街道(乡镇)至少有1个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

(三)实施社区社会组织提质培优行动

到2023年,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成为居民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服务的有效载体。

8.建设培育基地。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安家”工程,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驻站社工是基地负责人,可与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合署办公,实现“一址多用”“一人多岗”。 到2022年底社区社会组织全覆盖。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基地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工作力量,主要职责是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党建引领、培育孵化、资金代管、能力建设、业务咨询、人员培训、资源对接、联谊交流等综合服务和指导支持。

9.搭建服务平台。依托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等,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条件支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平台建设,发挥社区社会办公用房、社区服务用房等可通过无偿或其他合作服务等方式提供给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使用。

10.强化政策支持。统筹推动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支持各地健全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机制,加大向社区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鼓励乡镇(街道)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提供资源支持、项目对接等服务。鼓励城乡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为当地优秀人才领办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必要支持。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多种形式设立工作基金、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11.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指导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落实责任,通过加强社区宣传、建立联络制度、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应急演练等方式,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协同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水平;通过加强对群防群治活动的组织、指导和保障,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和谐社区建设的能力;通过购买服务、委托项目等方式,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健康、养老、育幼等社区服务的能力;通过提供活动场地等措施,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活动,增强社区文化建设阵地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城乡社区通过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等方式,配备专人联系、指导和服务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不断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的专业服务能力。

12.建立评价体系。支持各地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评价方式方法,以社区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为主要依据,综合考量党的建设、规范化程度、服务效果评价等指标,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评价体系。引导依法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对获得较高等级的品牌组织按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宣传推广,在承接服务、委托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四)实施社区社会组织人才培训行动

到2023年储备和培养一大批社区社会组织人才,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13.明确培训对象。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力量,制定培训计划。重点对乡镇(街道)民政专干、乡镇(街道)驻站社工、社区专干、儿童主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社区社工人才、社区志愿者等开展培训,不断壮大社区社会组织工作骨干队伍及后备力量。

14.拓宽培训渠道。各地要通过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拓宽社区社会组织人才培训服务方式。重点将社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培育发展、能力建设、日常运作等纳入培训教学内容。市级民政部门每年开展一次社区社会组织基地负责人及部分示范性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县级民政部门重点开展对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轮训,每年不少于2次以上,乡(镇)级对社区社会组织全面培训,对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进行全员培训。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普遍接受培训。

15.强化专业水平。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社区服务项目洽谈会、公益创投大赛等社区公益服务供需对接活动,通过服务项目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技能提升辅导。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强化项目意识,提升社区社会组织需求调研、项目设计、项目运作水平。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和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有条件的地方视情况对参加考试人员给予考试教材、考前培训、考试费用等保障激励。

(五)实施社区社会组织作用提升行动

到2023年,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生活、服务普遍广泛,社区居民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感知度和认可度进一步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成为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力量。

16.开展关爱服务。重点围绕“邻里守望”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事务、社区治理等民政业务领域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设立志愿服务站点,以“邻里守望”等为主题,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社会工作者引领社区志愿者,发动城乡社区居民参加各类社区社会组织,链接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参与城乡社区治理,重点为社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空巢老人、农村留守人员、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等各类关爱服务,构建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引导基金会等慈善组织支持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社会组织为重点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关爱服务,为兜底保障、社区服务提供支持力量。

17.参与群众自治。重点是开展“有事大家议”系列社区协商活动,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汇聚民智、收集民意中的积极作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协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工作,引导居民依法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发动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等,参与社区发展规划、社区公共项目、社区重大工程、社区公益资金以及电梯加装、小区停车、环境卫生、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等实际问题的商议活动,营造“遇事有商量、有事好商量”的社区良好氛围。

18.融入社区治理。围绕“平安建设”系列社区治理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创新社会治理、社区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秩序、纠纷调解、心理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结合“平安九江”的工作要求,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协助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重点人员帮扶、社区康复,有序参与应急救援、疫情防控等工作。针对社区治安、普法工作、环境卫生、物业管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社区突出问题,以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广泛调动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参与治安巡逻、商圈整治、垃圾分类、就业对接等活动。

19.丰富文化活动。围绕“文化铸魂”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社区社会组织为平台,融合九派浔阳文化精神,推进社区文明创建。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开展歌咏、读书、书法、朗诵、科普知识等群众性文化、教育活动,弘扬时代新风。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开展文化演出、非遗展示、民俗展演、文旅宣传、体育竞赛、地名文化等活动,推动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地名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节日文化、广场文化。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在改革婚丧礼仪等方面的作用,强化村规民约的引导作用和约束力,发动党员、村民代表带头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倡导婚事新办、丧事俭办、喜事简办。

(六)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农村补短行动

到2023年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目标,推动农村社区现化化建设目标。

20.精准聚焦问题。要结合本地农村实际以及乡村振兴等工作要求,强化农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和村民委员会指导功能,动员引导村民根据生产生活需求、本地风俗、个人兴趣爱好等成立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培育发展农村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为村民提供农业技术推广和生产经营服务,为农村“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农村社区文体团队建设,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注重发现培养农村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加强农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各地开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试点,总结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发展模式和经验。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返乡创业人员在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中发挥积极作用。

21.引导社会帮扶。各地依托开展“百社解千难”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广泛搭建平台,链接社会组织优势资源,通过定点帮扶、项目支持、对口支援等方式,引导驻社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和其他便利条件。鼓励企业、基金会、公民个人和其他组织向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捐赠和资助。

22.加强工作试点。到2021年年底前,各地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试点,湖口县、德安县、濂溪区、浔阳区作为全市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示范县区。各地要在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建立试点不少于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示范点。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试点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制定《九江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举措(2021-2023年)》。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并确定示范社区,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各项制度。

(二)全面推广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在湖口县、德安县、濂溪区、浔阳区开展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示范建设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九江市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指南》,全面实施、整体推进。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多模式培育发展,形成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各地要上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三年行动实施中期评估,全面总结各地工作成果,推广运用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典型经验,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报告阶段落实情况。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持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形成比较成熟的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指导和服务更加有效,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既充满活力又健康有序。打造在全省具有影响力的九江特色社区社会组织品牌。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抓好相关指导工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建立协调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机制,落实配套政策,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充分认识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重要性,发挥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积极争取支持,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和落实好本地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规划,细化工作措施,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相关工作。

(二)压实压紧工作责任。市民政局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要求的重点任务,纳入民政工作综合考核评估内容。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基层组织要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纳入基层政府绩效考核、村(社区)“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内容,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强化宣传引领导向。市民政局将围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能力提升、作用发挥、规范管理等重点内容,通过网络、报刊等载体进行系列主题宣传,通过召开会议、网上平台沟通等方式促进工作交流,加强典型引领。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广度,提高宣传精度;要制定专门的宣传计划,重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的社会知晓度;要注重提炼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通过模式总结、案例分析、理论研究等方式完善本地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组织各类交流展示活动,做好社区社会组织优秀典型、先进事迹、特色服务的宣传工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