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九江市民政局关于开展“九江市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7 19:28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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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九民字〔2021〕66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1-06-1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044
-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九民字〔2021〕66号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民政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名胜风景区社会发展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挖掘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对工作卓有成效、表现突出城乡社区优秀工作者进行表彰,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城乡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九江市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号召全市城乡社区工作者深入城乡居民群众当中,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需所盼,认真解决好居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广泛挖掘并宣传一批为民办实事的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全面展现新时代我市城乡社区工作者风采,积极引导和激励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在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居民群众中建功立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推选范围
全市在职在岗城乡社区工作者,具体指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
三、评选名额
本次活动共评选“九江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20名,其中城市社区工作者8名,农村社区工作者12名。
四、推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在村(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截止2021年5月30日),在工作岗位上作出了突出贡献,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3.热心城乡社区发展事业,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模范带动作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
4.在本县(市、区)甚至全市全省全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公众形象,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时代精神;
5.近三年个人获得过县(市、区)级以上表彰荣誉,其中担任最新一届市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者优先推荐;
6.遵纪守法,顾全大局,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五、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从2021年6月至2020年12月,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广泛动员(2021年6月中旬)。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进行宣传动员,发动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二)组织推荐(2021年6月下旬至2020年7月)。各县(市、区)组织乡镇(街道)推荐上报,并对照推荐条件,从中遴选出最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农村社区工作者各2名(排序推荐)。
(三)综合评选(2021年8月)。对各地推荐申报对象情况进行统一梳理,提出初步人选名单,必要时由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联合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予以核实确认。召开专题评审会议,研究确定拟发布名单,并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四)发布表彰(2021年9月)。在媒体发布“九江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名单,适时举行发布仪式,向“九江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五)文明实践(2021年10月至12月)。组织“九江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深入社区,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开展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城乡社区工作者及基层干部群众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实践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载体,是激励城乡社区工作者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把事迹最突出、最生动、最感人、最具代表性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典型推荐上来,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二)把握推选原则。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推选过程公开透明、实事求是,推选结果能够真实反映工作实绩和群众意愿。要坚持优中选优原则,对照本次活动推选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真正把本地区优秀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推选出来。要坚持城乡统筹原则,做到推选范围覆盖村和社区,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所推荐人选应当包括城市社区工作者和农村社区工作者。要强化县级资格审查,所推荐人选必须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政法、公安等部门意见,确保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注重活动实效。要将学习宣传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典型、宣传典型、树立典型,把推选过程变成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要将学习宣传活动与推进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从工作实践中挖掘典型、推选先进,通过推选过程引导推动工作提升。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地要按照本次活动部署和要求,广泛挖掘,认真筛选,积极申报,根据安排配合做好相关采访、拍摄、新闻宣传等工作。请各县(市、区)于7月30日前向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报送相关申报材料,具体包括:(1)《2021年“九江市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推荐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其中事迹材料应当具有较强典型性、先进性、感染力和影响力,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2)推荐人选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为100-500K之间,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单位”;(3)近三年来所荣获表彰荣誉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拍成图片)。
联系人:市民政局 张亚凌
联系电话:3908636
电子邮箱:125174786qq.com
附件:“九江市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推荐表
中共九江市委宣传部 九江市民政局
2021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