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民政系“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统2021年
发布时间:2021-06-16 18:52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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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九民办字〔2021〕48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1-06-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037
- 责任部门: 市民政局
九民办字〔2021〕48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级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的决策部署,现将《全市民政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九江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全市民政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0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按照《全省民政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赣民字〔2021〕27号)和《九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九安发〔2021〕12号)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全市民政系统同步启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广泛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增强全市民政系统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通过开展培训、演练、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巡查督查等活动,不断增强民政领域安全意识,提高全市民政事业安全发展水平,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环境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下发活动通知,周密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举办启动仪式,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
(一)开展好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宣贯活动。一是专题学习。全市民政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市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和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一次研讨”、宣讲等形式,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深入讲、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面向职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二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全市民政系统要围绕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各地民政部门要邀请专家讲课,组织监管干部和民政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听课学习,精准指导民政服务机构管控安全风险、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挑选典型事故案例,以案例剖析为重点,制作警示教育片,丰富宣贯形式,通过线上宣传和线下讲解典型案例,以案例释法。
(二)开展好安全文化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安全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活动参与情况将纳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二是开展系列安全文化活动。全市民政系统要指导、推动“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民政系统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广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民政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扎实开展安全征文、演讲等文化活动,宣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知识技能等内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强化应急安全意识和能力。三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第十六届“井冈山安全发展论坛”活动,撰写文章积极向各级安委办投稿。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全市民政部门要广泛发动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自查自纠和安全整治行动,重点围绕自然灾害防治自救、用水、用电、用火及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智障残障等特殊群体生活场所安全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全面检修各类服务机构内灭火器、烟感、喷淋、消防栓、安全扶手等设施设备,强化源头治理,增加硬件设施投入,提升消防安全设施,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报送宣传典型经验和亮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在报纸、网站、微信等平台开设专栏,集中报道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全市民政系统要根据自身行业领域危险源状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在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根据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救助站、殡葬管理处、敬老院等民政服务机构管理人员逃生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演练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分析评估应急救援各环节存在的不足,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并整理好视频、新闻稿件等宣传资料及时报送市民政局。
(五)开展好“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全市民政部门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一是开展线上咨询日活动。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民政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创造性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协调主流媒体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2021年12月底结束。全市民政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
(一)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
全市民政系统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报道各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防范非法集资等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办法措施,曝光重点行业领域(如:民政系统养老领域)、单位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并宣传推广经验做法。
(二)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全市民政部门要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采取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民政服务机构和广大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彭雅平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刘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全市民政部门要参照市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营造浓厚氛围。全市民政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做好新闻报道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和负面曝光,推动全市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做好信息报送。全市民政系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明确1名联络员,于6月17日前报送联络员反馈表(见附件1),并于每周三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视频、图片等资料,于6月30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总结报告要突出特色活动、具体实例和数据。请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月”部分活动细化任务清单(见附件3)主动对接市民政局办公室,推进任务落实。
联系人:方莹,联系电话:0792-3908615,电子邮箱:327832352@qq.com。
附件:1.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3.“安全生产月”活动细化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