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八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正兴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姚华光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衡阳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治理若干规定(草案)》的议案、关于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衡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报告、关于全市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养老服务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衡阳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临案听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衡阳市促进中医药康养与文旅融合发展若干规定》《衡阳市秸秆综合利用管理条例》施行时间的汇报、关于发挥海外湘商优势服务衡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报告。会议审议了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省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决定于10月29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建议,将上述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报告、草案等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市领导王东文、封哲夫、刘桢干,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云宝参加会议,副市长吴乐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李征明列席会议。
(文/图 全媒体记者谢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