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依据国家政策和省商务厅统一部署,我省将原来消费者购买微波炉、电饭煲享受财政补贴,改为消费者购买智能清洁机器、数码相机享受财政补贴。按照最新规定,从10月份至今年年底,我市居民购买智能清洁机器、智能眼镜和手机、平板电脑等多种商品时可以享受政府补贴。
据了解,黑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政策自2026年4月18日起正式实施,10月1日优化政策,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此次优化政策范围明确,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吸油烟机、家用灶具、净水器、智能马桶、洗碗机5类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以及智能清洁机器(扫地机、洗地机、吸尘器)、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2类产品实施购新补贴政策,补贴比例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商品可补贴1件,每件商品最高补贴1500元。
此外,依据省商务厅规定,从10月份至今年年底,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按照最终销售价格的15%补贴,每人每类商品补贴1件,每件商品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完成实名认证后,进入“消费品补贴专区”“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活动”,按优化后的补贴品类目录申领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