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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江西成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75吨医药中间体和年产100吨氢化可的松中间体技改项目(一期)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2026/10/15 5.2k 阅读 529 点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西成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75吨医药中间体和年产100吨氢化可的松中间体技改项目(一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224065

地址: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xzfwk@163.com

项目名称

江西成琚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75吨医药中间体和年产100吨氢化可的松中间体技改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江西万年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

江西成琚药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碧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成琚药业有限公司位于江西万年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占地面积100000.5亩。企业现有年产25吨倍他米松、170吨17α-羟基黄体酮、100吨醋酸阿奈可、100吨地塞米松中间体项目,已批复的年产50吨单酯、46吨R.S.A、180吨双氯芬酸钠、1000吨氟苯尼考原料药、200吨甲砜霉素原料药、300吨卡培他滨原料药、40吨甲泼尼龙中间体、600吨硫酸乙烯酯项目,企业承诺不再建设生产。

江西成琚药业有限公司在现有厂区依托已建的生产车间建设年产375吨医药中间体和年产100吨氢化可的松中间体技改项目(一期)。技改项目以氰醇物、二氯甲烷、咪唑、碳酸钠、氯甲基二甲基氯硅烷、甲醇、四氢呋喃、二异丙胺、锂、苯乙烯、三甲基氯硅烷、盐酸、氢氧化钠、醋酸钾、碘化钾、四丁基溴化铵、乙酸乙酯、锌粉、活性炭、新鲜水等为原料,经CA3合成(醚化、萃取、减压浓缩、搅拌析晶、离心甩干、烘干)、CA4合成(LDA试剂配制、格氏反应、水解反应、减压浓缩、离心甩干、烘干)、CA5合成(置换反应、减压、脱色、过滤、减压浓缩、搅拌析晶、离心、烘干)等工序年产60t醋酸可的松医药中间体(产品质量执行企业标准QS-00CK11-00);以醋酸阿奈可他、丙酮、二溴海因、高氯酸、二氯甲烷、甲醇、氢氧化钠、锌粉、活性炭、四氢呋喃、巯基乙酸、三氯化铬、二甲基甲酰胺、冰醋酸、次氯酸钠、氢氧化钾、新鲜水等为原料,经HC1工序(上溴反应、水析结晶、离心甩干、二次离心甩干)、HC2工序(配制、溶解、脱溴反应、水析结晶、离心甩干、二次离心甩干、水煮、离心甩干、烘干)、HC3工序(脱色、过滤、精制、常压浓缩、减压浓缩、离心、烘干)、HC4工序(水解、减压浓缩、水析结晶、离心、溶解、过滤、减压浓缩、离心甩干、烘干)等工序年产40t氢化可的松中间体(产品质量执行企业标准QS-00HA11-01)。

项目属技改项目,总投资7382.18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7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工艺废气、溶剂回收废气、污氮废气、高盐废水预处理废气、储罐区废气、危废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RTO废气等。废气总站处理工艺为“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干湿分离器+RTO装置+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①含氯工艺废气采用“碱液喷淋+深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车间处理后再进入废气总站处理,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简(DA001)排放;②不含氯工艺有机废气经“水冷+深冷+碱液喷淋”预处理后再进入废气总站(RTO装置+活性炭+碱液喷淋)处理,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简(DA001)排放。③储罐废气经废气管道收集冷凝后经“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预处理后进入废气总站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简(DA001)排放。④危废暂存间废气管道抽风收集后进入废气总站处理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简(DA001)排放。⑤污水处理站恶臭收集后经废气总站处理。⑥RTO二次污染物废气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处理后经不低于25m高排气简(DA001)排放;⑦101车间无机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⑧106车间无机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技改项目外排有组织废气甲醇、二氯甲烷、三氯甲烷、丙酮、苯乙烯、乙酸乙酯、非甲烷总烃、TVO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表1限值要求;氯化氢、氨、硫化氢、二噁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光气、氰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表3限值要求;甲苯、乙苯、苯乙烯、DMF、四氢呋喃浓度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限值要求。

技改项目采用密闭性的生产设备、存储、转移、运输皆采用现代化泵送或管道连接,废气均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主要为不可避免的跑冒滴漏,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废气,为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技改项目均采用微负压收集生产工艺废气;加强贮存、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防止跑冒滴漏,加强车间、危废库通风换气。在加强车间通风等相应措施后,技改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表3限值要求、《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排放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排放标准;企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排放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外排废水主要包括:高盐工艺废水、低盐废水、含铬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循环冷却给水系统、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试验废水、生活废水。含铬废水采用“还原破络+化学沉淀+固液分离”车间处理设施中彻底去除铬、锌元素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高盐废水经重力床蒸馏塔蒸发除盐,最后与其他废水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纳入万年县凤巢工业园梓埠片区星源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乐安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泵类、风机、冷却塔等设备噪声,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约为70~85dB(A),高噪声设备多集中在车间内,设计时考虑对噪声源进行综合治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吸声、隔声、阻尼、减振等控制措施;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技改项目东、南、西厂界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精馏残夜、工艺废液、废溶剂、废渣、废盐、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

厂区设置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同时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厂区设置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总面积为250m2),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其中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需严格满足‌防扬散、防雨淋、防渗漏及分类贮存要求,严禁混入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识别标志按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 场》(GB 15562.2-1995)及其 2023 年修改单要求设置 ;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

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提出实施清洁生产及各类废物循环利用的具体方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提出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应采取的控制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分区防治措施:按照污染物可能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将厂区划分污染重点防渗区、污染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危废暂存库、原料仓库、储罐区、污水处理区、初期雨水池、事故池、溶剂回收车间。一般防渗区:动力车间、五金机修间、RTO区、动力车间、循环水池。简单防渗区:研发中心、倒班楼和食堂、浴室和洗衣房,采取一般地面硬化;一般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除重点控制区外的区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化粪池等;简单防渗区主要为厂区其他区域,采用一般地面硬化进行防渗;各防渗区要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现象。

污染监控:在技改项目上游-蓝塘村设置1个背景井,厂区内按照技改项目污染物运移路径的下游方向设3个污染物监测井(原则上污染物监测井的位置和数量应能捕捉该单元内所有重点场所或重点设施设备可能产生的地下水污染),下游-下市桥布置1个污染物扩散监测井,制定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制定应急响应措施,定期监测地下水,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趋势。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技改项目101车间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106车间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库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距项目最近的居民点为距离项目720m的杓山下,满足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