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降低药品耗材采购价格,减轻群众负担,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我市启动阳光采购示范医院创建,并于近期开展首批相关医疗机构评审工作。

自2月以来,经过阳光采购示范医院创建活动的自评申报、资格把关等环节,全市共有25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通过了资格预审。3月1日起,现场考评工作将重点了解政策执行、药品耗材采购使用、工作绩效等内容。
阳光采购示范医院考评工作以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和《2023年全省医疗保障工作要点》为主要内容。通过现场考评和整个创建过程,将促进各相关医疗机构更深理解阳光采购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招采部门队伍建设,制定完善招采落地配套制度,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贯彻落实《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不断降低药品耗材价格,使医保改革惠及更多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