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市
部门动态部门动态

《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办法》 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2026/10/31 1.7w 阅读 462 点赞

  《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6年9月11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7次委务会审议通过,2026年9月14日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8号公布,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这部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人防工程治理从“以维护管理为中心”向“开发利用与维护管理并重”的历史性转变。

  《办法》不分章节,一共25条,主要内容为:明确了人民防空工程分为公用与非公用两类,并规定了各自的管理主体、责任主体和经费保障机制;新增了信用监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程保护、装修改造管理、工程退出机制等规定,细化了维护管理的内容、职责和程序,规定了更具体的禁止行为和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确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各省市人防主管部门可制定实施细则。新办法施行后,原《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2001〕国人防办字第210号)将同时废止。

  《人民防空工程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6年9月11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7次委务会审议通过,2026年9月14日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8号公布,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这部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人防工程治理从“以维护管理为中心”向“开发利用与维护管理并重”的历史性转变。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部门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