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稳步推进我市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工作。5月18日上午,市医保局组织召开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工作座谈会。市医保局分管领导,市医保局待遇处、监督处、医保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各县区医保局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紧贴当前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工作要求,详细解读了《宿迁市关于公布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范围及相关事项的通知》(讨论稿)和补充协议,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定点零售药店申报评估工作进行深入交流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