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引综述
在梧州市登记注册,且符合《梧州市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暂行办法》规定的,在全市范围内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含简称、字号)及企业所持有的广泛知晓度注册商标、老字号,可在同行业内获得预防性保护。
为帮助企业规范申请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依据《办法》制定本指引,供企业申请时参考。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准备
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可由企业自身或有关部门,向企业所属登记机关服务窗口提交有关信息或材料。
(二)申报材料
1、填写《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申请/建议书》,可向所在地登记机关领取或在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下载。
2、《办法》明确的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认定标准主要包括四大类别,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2.1市或县(市、区)国有企业字号及为社会公众所熟知的简称。
国有企业的性质由初审登记机关确认,无需额外提交国有企业证明材料。国有企业字号可提供所获荣誉、新闻报道等作为知名度证明材料。
2.2获政府质量奖及提名奖,成功申报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瞪羚企业等相关荣誉的。
企业可提供上述所获荣耀的证书、政府网站公布名单截图等材料。
2.3传统支柱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质生产力产业等领域同类行业中的龙头企业。
可提供政府部门认定文件,所获荣耀证书,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相关材料。
2.4企业登记机关、有关部门认定具有一定影响力,需要进行保护的企业名称。
可提供企业名称被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正面报道的材料(如报道截图、视频链接)。
3、易被他人擅自使用、误导公众的证据材料
可提供依法提出名称争议的证据材料。
4.其他特殊情形
申请对所持有的注册商标以及经认定的老字号等实施名称预防性保护的,可提供注册商标证以及老字号认定证书。
注册商标可相应提供所获荣誉、商标评估报告、历年带商标的产品实物、包装等作为广泛知晓度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结果
企业向登记机关提交预防性保护申请材料,登记机关按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对相应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材料及初审意见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综合评估并作出书面审核决定。
审核通过后,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等平台将公示拟纳入保护名录的企业名称。市场准入一体化平台名称申报模块,也会对相应保护名称进行系统提示。
三、附则
使用企业名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纳入保护名录后,企业应规范使用被保护名称,不得滥用保护权利排除、限制竞争,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不免除企业应对侵权行为采取其他法律措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