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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九江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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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林业局,九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林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年度森林防火重点期的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防范森林火灾发生,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防范森林火灾  守护美丽九江

二、活动时间

2025年10月1日-31日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和有关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要求。

(二)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重点宣传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

(三)深入宣传贯彻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急管理部、公安部、国家林草局,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和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

(四)广泛宣传森林火灾对森林资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的危害性,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和安全避险知识宣传教育。重点宣传进入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应注意的防火事项以及违反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规定的典型案例,以案示警。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活动。各地林业部门要联合教育部门指导中小学学校开设森林防火微课堂,开展森林防火有奖征文、黑板报评比、绘画比赛、“小手拉大手”等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的良好局面。

(二)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农村活动。各地林业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林区、巡护区,采取鸣锣、查火种等形式开展巡查宣传,加强野外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宣传;组织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农村巡回宣传,播放森林防火“五个禁止”规定,宣传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农户发放《森林防火告知书》、《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禁火令》、森林防火宣传单(册)等宣传材料;与“聋哑痴呆傻”五类特殊人群的监管人签署《监管责任书》,落实监管责任;在行政村主干道、进山路口等张贴《禁火令》、设立森林防火警示牌等,提醒进山人员注意森林防火安全。加强对种粮大户和农户的森林防火宣传,禁止焚烧秸秆、田埂草,防止农火上山。

(三)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景区活动。各地林业部门要联合文化和旅游部门,在进入景区的主要路口,观景点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提示游人进入景区应注意森林防火事项。联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文化旅游部门,在城乡公交车、旅游大巴等社会营运车辆上播放森林防火语音提醒、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进公路服务区活动。各地林业部门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电子屏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在服务区加油站、商店、公共卫生间等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以及森林防火宣传栏,提醒司机、乘客注意森林防火安全,禁止随意丢弃烟头。

(五)开展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关于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和处罚措施。组织媒体制作警示教育片,以真实案例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法治意识。  

(六)开展大喇叭覆盖宣传。各地林业部门要联合广电部门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宣传,利用县乡村三级应急广播平台,播放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内容,做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

(七)开展森林防火短信宣传。各地林业部门要联合通信管理部门,协调移动通信运营商,向市民、农户发送森林防火短信,宣传野外火源管理“五个禁止”规定,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提醒森林防火注意事项。

(八)开展航空护林宣传活动。适时组织安排无人机,深入重点人群聚集区,学校、景区、村民聚集区等地,开展森林防火空中宣传。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宣传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宣传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措施和目标,确保活动开展成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要结合自身职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形成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强大合力,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做好森林火灾防控。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地要注重收集整理活动开展情况信息,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成效,于2025年11月5日前,将活动媒体宣传报道材料和工作总结报送市林业局。

联系人:万治平,联系电话:0792-8222338,电子邮箱:jjlyzhfzk@163.com。

九江市林业局

2025年10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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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