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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6年度动态调整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

2026/11/01 城事通编辑部 1.2w 阅读 86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区医保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业务科室,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闽医保〔2022〕81号)和《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莆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莆医保综〔2025〕9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省医保局同意,决定对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按照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工作要求,在不突破2026年度调价总量1800万元的情况下,按照不高于省属医院的收费标准,提出莆田市2026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调整方案,调整184个主项目,131个分项目,护理费13项,检查费22项,治疗费87项,手术费193项,其中三四级手术79项。

  二、医保配套政策

  本次纳入调整范围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原医保支付政策不变。

  三、相关工作要求

  各县区医保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维护,加强对医疗机构项目对应、费用结算及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认真做好本单位收费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

  本通知自2026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之前有关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莆田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表



  莆田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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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