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库姆巴特精酿啤酒行的送达公告
岳阳县库姆巴特精酿啤酒行:
本委受理申请人付家望与你方工资争议一案(岳县劳人仲案字〔2026〕第239号),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逾期不提交答辩书,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本案定于2026年12月12日9时,在岳阳县综合治理中心204室开庭审理。你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并裁决。
特此公告。
岳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