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6〕6号)、《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6〕6号)及全国加强基层消防工作推进会、全国基层消防治理工作会议工作部署,破解我市基层消防力量薄弱、保障条件受限等现实问题,坚决纠治重硬件建设轻运行实效、只挂牌不运转等问题,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了《牡丹江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送审稿)》。
为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公开性、透明度,提高文件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征集意见时间
2026年11月6日—2026年11月15日(共10日)
二、反馈方式
电子邮件:mdjxffhjd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基层消防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反馈”。
联系电话:6835020(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提示:来信、邮件请写明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沟通说明。
附件:
《牡丹江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牡丹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