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3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工作的通知》(赣人发〔2026〕18号)文件精神,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我中心受理了江西剑安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经审核,江西剑安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申请条件(详情见附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向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90-6736368、0790-6736288)。
附件:
新余市市本级2026年第一批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申请情况表
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