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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秋播麦田杂草综合防控技术意见

2026/10/07 4.5k 阅读 437 点赞

近年来,受轻简化栽培技术推广、极端气候多发等因素影响,我市麦田杂草种群演替加快、发生种类增多、发生程度趋重,特别是菵草、看麦娘属等抗性杂草防控难度加大,多花黑麦草等恶性杂草在局部地区已经上升为主要杂草,严重威胁小麦稳产。为持续提升麦田杂草防控技术水平,夯实来年夏粮丰产丰收基础,制定如下技术意见。

一、综合防控策略

坚持“综合防治、治早治小,以封为主、封杀结合”的防除策略,大力推广“农业措施为基础、土壤封闭为重点、茎叶处理为补充”的麦田杂草综合防控技术,持续压低杂草发生基数、有效减轻杂草危害。重点防除菵草、看麦娘属、耿氏假硬草、硬草、多花黑麦草等禾本科杂草,猪殃殃、繁缕、牛繁缕、荠菜、婆婆纳等阔叶类杂草。实现麦田杂草防除处置率达到90%以上,综合防除效果达到90%以上,恶性杂草种群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杂草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二、综合防控措施

(一)农业措施

1、精选麦种,源头阻截。推广使用合格商品种,从源头杜绝节节麦等外源杂草随种传播。

2、诱发灭草,降低基数。水稻收获后、小麦播种前,杂草已经出苗的田块,选用草甘膦等灭生性除草剂进行清茬;杂草重发田块,可浅旋造墒诱发杂草出苗,播种前3~5天灭茬除草,降低土壤表层杂草种子基数。

3、清除清理,切断传播。及时清除田边、埂边、沟渠边等“四边”杂草,切断外源草种入侵麦田。农机跨区作业前清理机具泥土和草籽,防止杂草跨田扩散。杂草结籽成熟前人工整株拔除恶性杂草或剪取穗部,带出田外集中销毁。

4、耕翻抑草,科学秸秆还田。常年浅旋的恶性杂草重发地块,每2~3年开展一次20~30cm深耕,将土壤表层草籽深埋,抑制杂草出苗;秸秆还田地块,秸秆切碎匀铺,充分还田,避免秸秆架空影响土壤封闭效果。

5、培育壮苗,以苗压草。适期适量播种、合理密植,落实平整土地、沟系配套、科学施肥、播后镇压、干旱窨水等管理措施,促进麦苗早发壮苗,以苗压草。

(二)化学防控措施

1、播后苗前土壤封闭。小麦播后苗前、土壤墒情适宜时,可选用氟噻草胺(或丙草胺)+吡氟酰草胺(或氟吡酰草胺),或丙草·异丙隆、氟噻·吡氟、吡酰·氟噻·异丙隆等土壤封闭处理剂;上年多花黑麦草、大穗看麦娘发生严重的旱茬麦田,可选用砜吡草唑及其复配剂封闭处理(后茬种植水稻的田块慎用)。

2、齐苗期封杀结合。对封闭处理不到位或漏防的田块,抓住小麦齐苗期,选用吡酰·异丙隆、氟吡酰草胺·异丙隆、吡酰·异丙隆+氟噻草胺、异隆·丙·氯吡或“异丙隆+封闭药剂”等兼具封闭与茎叶双重活性的除草剂品种,一次用药、封杀结合。

3、苗后茎叶处理。冬前茎叶处理。小麦3~5叶期,根据田间残存草相和草龄,有针对性选药补治。以禾本科杂草为主的田块,可选用甲基二磺隆、甲二·异丙隆、唑啉·炔草酯、氟唑·炔草酯、氟唑磺隆·甲基二磺隆、氟唑·异丙隆、环吡·异丙隆等药剂;以阔叶杂草为主的田块,可选用氯氟吡氧乙酸、2甲4氯、2甲·双氟、唑草·苯磺隆、双氟·唑草酮、双氟·氟氯酯、氟吡·双氟等药剂。早春茎叶处理。越冬前未能化除或防效不理想的田块,小麦返青期根据草情草相及时补治,严格掌握在小麦拔节前完成;小麦拔节后不宜再使用除草剂。

三、注意事项

1、科学合理选药。对照田间草相、上年发生与防控情况,选择对路药剂;坚持轮换用药、延缓抗药性发展;科学混配药剂,谨慎混用同一作用机理的除草剂,降低药害风险。

2、选择合适窗口期。冬前茎叶处理宜在小麦3叶1心后、杂草基本出齐时施药,并避开低温寒流;冬后补治严格掌握在小麦拔节前。

3、依据墒情施药。坚持看墒施药、按墒定水。封闭化除遇干旱,可抢雨后施药或加大用水量(每亩用水量30~40kg)人工造墒;墒情不足时,不建议使用植保无人飞机施药;遇持续降雨或暴雨,及时清沟理墒、排水降渍,降低药害风险。

4、严把施药气象条件。选择日平均气温稳定在5℃以上的晴好天气施药,阴雨天、大风天禁止施药,防止药效降低和雾滴飘移药害;选用异丙隆、甲基二磺隆、二磺·甲碘隆、唑草·苯磺隆等茎叶处理剂时,要避开秋冬季第一次强寒流前后施药。

5、安全规范用药。规范配药与施药操作,注意做好劳动防护,确保人身安全。后茬种植水稻,尤其是直播稻的麦田,不推荐使用砜吡草唑。上茬种植洁田稻并使用咪唑啉酮类除草剂的田块,要密切注意小麦生长情况,出现药害后要及时喷施芸苔素内酯、二氢卟吩铁、冠菌素等植物生长调节剂。采用植保无人飞机防除杂草要依照有关规定提前告知作业范围、时间、施药种类及注意事项,明确作业参数,确保喷防效果,防范药剂飘移造成药害。

6、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要积极使用大包装农药,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时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上交到农药门店或乡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集中统一处理,提高农业清洁生产水平。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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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