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关于未成年社区矫正的特别要求,进一步优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9月3日,福清市司法局会同市检察院举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个性化帮教协作机制》会签活动,构建检司协同的未成年人矫正工作格局。

福清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道全表示,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是落实法律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精神的重要实践,本次检司协作机制的落地,为细化矫正举措、集聚帮教资源提供坚实制度支撑,市司法局将指导各基层司法所用好协作渠道,立足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把精准帮教贯穿工作全流程,避免未成年人矫正与成年人管理同质化,切实提升教育矫正工作成效。
福清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文对机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作了说明。她提出,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直接关系迷途未成年人能否改过自新、融入正常社会生活,检司双方要建立常态化协作模式,强化法律监督与矫正帮扶衔接配合,推动粗放式管理模式向精准化帮教转变。

该机制经检司多轮研讨完善,细化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全流程工作。在前期调查评估中,司法所全面核查未成年人成长背景、家庭监护及身心状况,对接检察办案信息;在日常监管帮教中,实行一人一策个性化矫正,针对心理危机、家庭变故、监护缺失等情况快速启动响应,联动心理疏导、家庭教育等专业力量帮扶。在开展考核奖惩时,对警告、提请撤销缓刑等重大处置,严格开展个案会商,结合未成年人悔改表现、身心状态综合审慎研判。
会签结束后,双方结合基层实操难点开展座谈,就调查评估衔接、矫正方案制定、社会力量引入等实务问题交换意见,明晰后续协作落实举措。
下一步,福清市司法局将持续推动机制在基层落地执行,主动加强和检察机关对接联动,整合多方社会资源,落实个别化矫正要求,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走好融入社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