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9号)等文件要求,现对“葫芦岛市进一步推动出租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评估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进一步推动出租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事项
主管单位: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评估单位:葫芦岛市公路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评估概况
为进一步适应葫芦岛市城市发展需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2026年底前面向社会投放一定数量的网约车车辆;明确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准入条件和经营服务规范,做好服务质量、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风险防控,进一步推动全市出租汽车市场健康发展,提升群众出行便利水平。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事项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1)您是否了解我市出台的网约车管理相关规定(如《葫芦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
(2)您认为规范网约车管理对市民出行便利程度的影响是?
(3)您对我市规范网约车平台经营管理、推动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总体态度是?
(4)对出租汽车市场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对本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葫芦岛市公路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提出。
五、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葫芦岛市公路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93-1建交集团二楼
联 系 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0429-2061222
电子邮箱:517598277@qq.com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葫芦岛市公路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