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动产坐落于宁德市芦坪花苑1号楼303及杂物间,上述房产属陈克宁1994年买受宁德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产业,签署《定居安置协议书》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宁房(S)字第6227号),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现陈克宁(已故)其继承人陈国斌向我局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拟给予办理。现将申请登记的审核结果予以通告,凡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者,请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执有效凭证向我局提出。逾期无异议的,即认为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按照规定办理该不动产登记手续。
申请人:陈克宁(已故)继承人陈国斌
不动产坐落:宁德市芦坪花苑1号楼303及杂物间
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20.12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7.23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91.62平方米
异议受理地点:宁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2290683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