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6 日,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召开 2026 年第10 次集体学习暨第 13 次主任办公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文章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市相关会议精神,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主任韦向东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7 周年招待会、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 90 周年大会、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重要文章精神。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紧扣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要求,持续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重点推动民营企业、灵活就业人员、新市民参缴。要大力弘扬伟大长征精神,走好新时代公积金人的长征路,围绕缴存人 “租 — 购 — 改” 全周期住房需求,落实公积金各项惠民政策,优化提取贷款政策供给,守护职工资金安全,持续营造舒心安全的服务环境。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考察时强调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精神和关于常态化帮扶重要指示精神。会议要求,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转化为干事创业的自觉行动和实际成效。要以新质生产力赋能服务升级,持续用好智能客服“鄂小金”,巩固拓展全程网办、“跨省通办”、秒批秒办改革成果,加快服务数字化转型。要立足鄂尔多斯发展实际,发挥公积金制度优势,扎实做好常态化帮扶,积极探索助力乡村振兴路径,在政策框架内支持农牧民进城安居。要深耕 “党建引领 聚金惠民” 品牌,推动党务业务服务深度融合,树立正确政绩观,感恩奋进、实干履职。
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会议指出,要对标年度目标任务查漏补缺、挂图作战,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底线思维,抓实贷后管理,严防骗提骗贷风险,守好缴存职工“钱袋子”。要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 “接诉即办” 机制,推动从 “有诉必办” 向 “未诉先办” 转变,源头化解信访矛盾。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一体推进“三不腐”。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党务干部,各科室科级干部、各旗区服务部主任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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