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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药安执法案件管理系统案件录入自查工作

2026/10/29 城事通编辑部 7.5k 阅读 365 点赞 查看原文

为全面掌握药安执法案件管理系统案件信息录入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迟报漏报、录入不准等问题,提高行政处罚信息归集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近日,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部署各县市区局对2025年12月以来已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含简易程序案件)信息录入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同步复核前期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补报落实情况。

一是明确自查重点,聚焦数据质量。重点核查案件信息是否在案件处理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录入药安执法案件管理系统,是否存在迟录、漏录;逐项核对当事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处罚幅度、罚款金额、处罚种类、产品类别等数据项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在系统中更正。

二是坚持分类处置,推动立查立改。对自查发现的录入问题,区分情形分类处置,涉及特殊情形的第一时间报告,可更正的其他错误及时在系统中更正,对已超过规定录入时限、无法补正的如实登记说明情况,不得瞒报、漏报。配套下发案件录入情况自查台账,具体到个案,确保问题查实查细、整改销号闭环。

三是强化跟踪问效,压实监管责任。要求各单位按时报送自查报告及自查台账,自查报告涵盖自查范围、案件数量、发现问题(具体到个案)、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市局将于2026年12月中旬组织对各县市区(园区)局案件录入情况开展抽查,随机抽取已录入案件,重点核查违法行为类型、处罚幅度、产品类别等数据项。

下一步,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跟进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和数据审核,确保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完整,切实提升药品监管信息归集报送质量。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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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