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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解除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通知

2026/11/05 城事通编辑部 1.8k 阅读 508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中心各部室: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岳阳市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门诊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规定,现决定自2026年11月起解除与岳阳悦民达嘉维康大药房连锁合作企业(普通合伙)的医保服务协议。

  请做好参保人就医购药引导,及时完成协议期内的医保结算、清算业务。

  岳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11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