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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呼伦贝尔农垦莫拐农牧场有限公司四队、五队0.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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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农垦莫拐农牧场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6年9月30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申请审批2024年呼伦贝尔农垦莫拐农牧场有限公司四队、五队0.6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函》(莫公司函字〔2026〕27号)。

经审查,你公司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存在防治责任范围不合理,水土保持方案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等问题,属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第十五条规定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第(一)、(五)款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决定不予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2026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公开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