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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本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公告

2026/01/06 3.9k 阅读 144 点赞

为切实做好市本级创业培训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09〕368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121号)等文件精神,现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认定一批宜春市本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有关事项如下:

一、认定基本条件

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具备法定办学许可和开展创业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如下:

(一)遵守国家职业培训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以推动和促进微型、中小型企业发展为工作目标;有一年以上开展创业培训或创业服务经历,能提供培训或服务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材料;制定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年度计划,以及市场宣传推广计划;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组织工作。

(二)重视创业培训工作,承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创业培训相关技术要求和培训流程,组织开展培训;有2名以上获得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上颁发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讲师。

(三)注重服务效果,建立学员档案,定期评价培训和服务的效果,并定期为培训学员提供创业跟踪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咨询、创业实训等后续服务;具有5名以上全职或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包括企业家、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教师、取得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等),具有满足创业培训教学和服务要求的场地和设施设备。

二、认定流程及所需提供资料

(一)机构申请。符合上述申请条件机构向市就业中心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报告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调查表》(附件1);

2、机构简介(包括:基本情况、场地及配套设备情况、师资情况、独立财务情况、创业培训教室面积及教学设施设备说明并附4-5张图片);

3、相关资质证明(包括:培训学校批复文件,人社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教育部门办学许可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师资情况统计表及证书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教学场地房产证(租赁协议)等复印件);

4、培训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实行独立财务会计制度情况。

(二)初审及实地考察评估。市就业中心根据机构申请,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按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标准和评分基准表》(附件2),市人社局将适时组织评估小组开展实地考察。

(三)审核公示。实地考察评估后,经评估小组提出复审意见报市人社局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批复确定为市本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三、其他要求

征集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征集截止时间至2025年1月20日,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其中:纸质版报送至宜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技能开发与技工教育科胡冬英,联系电话:0795—3220565,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平安路531号;电子版报送至邮箱:986375385@qq.com。

附件: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调查表》

2.《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标准和评分基准表》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6日     

附件1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调查表

1.日期

2.机构全称:

3.机构地址:

3.1 电话:

3.2 传真:

3.3 电子邮箱:

3.4 网址:

4.机构类型:

(公办、民办、其他)

5.机构开展的培训活动所能覆盖的区域:

6.单位负责人的姓名:

SIYB培训协调员(或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7.组织的主要目标群体:

(请说明群体的细分,例如失业群体、青年群体、大学生群体、农民工群体、残疾人群体、复转军人群体等)

8.主要资金来源:

(例如财政拨款、学费、赞助费等。如果有赞助者,请详细说明赞助机构的长期/短期资金承诺)

9.服务内容 :

(请特别注明所能提供的有关企业发展服务的活动内容)

10.培训能力:

10.1 全职/兼职SIYB讲师的人数: 全职 人,兼职 人

10.2 讲师的资质:

(自愿人员、专业人员,请说明专业资格)

10.3培训场所:

(如果有,请说明)

10.4年度培训预算:

10.5常规培训计划:

(计划在本年度实施的培训活动的数量和类型,如果有,请附上一份培训计划)

11.与其他企业发展服务提供者的关系网络:

(请说明这些关系机构的名称和类型)

12.参与实施创业培训的原因:

13.创业培训实施战略计划:

(请详细说明培训实施战略计划,特别是有关目标群体、资金安排、培训措施及后勤服务等方面)

14.监督和评估:

(如果有,请说明您的组织使用的监督和评估工具。如果可以,请附上您的机构最近编制的年度活动报告或培训效果评估报告)


附件2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标准和评分基准表

参数

反映指标

评分基准

得分

1.注重企业发展服务

1.1机构宗旨

中小企业发展是培训机构的主要或者唯一目标

对中小企业发展重视程度不够

中小企业发展不是当前机构工作的主题

1

0.5

0

1.2目标群体

有文化,了解企业活动,能够负担部分培训费用,具备职业/技术技能

中等文化水平或者文盲,无职业/技术技能,无能力负担部分培训费用

关注女性和/或青年人(额外加分)

1

0.5

1

1.3企业发展服务(BDS)组合

管理培训

职业培训

技术转让

企业信息服务

咨询/建议服务

市场营销支持

2.5

0.5

0.25

0.25

0.25

0.25

1.4如果目前没有提供BDS服务,今后实施该服务的计划

如果该计划有说服力

如果该计划没有说服力

1

0

2.培训业绩

2.1提供服务情况

·管理培训

·职业培训

·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研发)

·企业信息服务

·咨询/建议服务

·市场营销支持

该课程在过去的12个月内至少举办过3次

该课程在过去的12个月内至少举办过3次

在过去的12个月内至少为10位顾客提出过建议

建立和运行了企业信息数据库

在过去的12个月内至少为10位顾客提供过咨询服务

在过去的12个月内至少为10位顾客提出过建议(交流访问,贸易交易会……)

3.5

1.5

0.5

0.5

0.5

0.5

2.2参与者对所提供的服务的满意度 (访问5个培训机构提名的参与者)

参与者对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高度满意(满意率61%-100%)

参与者对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基本满意(满意率40%-60%)

参与者对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满意率低于40%)

3

2

0

2.3学员对所提供服务的满意度

(随机挑选20名在过去六个月里接受过该培训机构提供的不同服务的学员进行调查。培训机构提供50个学员姓名, 随机选择20名)

学员对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高度满意(满意率61%-100%)

学员对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基本满意(满意率40%-60%)

学员对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满意率低于40%)

3

2

0

3.重视客户需求和培训后支持

3.1客户需求评估

提供服务前对客户需求进行了评估

提供服务前没有对客户需求进行评估

3

0

3.2培训后支持

每次培训活动后均开展后续支持(通过文件进行验证)

只有一部分培训活动结束后有后续支持

无后续支持

4

2

0

3.3质量控制

定期衡量已实施项目的效果,有报告可依

随意衡量已实施项目的效果,无报告可依

没有衡量已实施项目的效果

4

2

0

4.承诺

4.1高级管理层的承诺(CEO, 董事长)

高级管理层对计划中的合作产生直接兴趣(即了解项目细节或者含义,明确地支持提出合作申请)

高级管理层支持提出合作申请但不了解任何细节

高级管理层不了解合作申请

5

3

0

4.2中级管理层的承诺(培训协调员)

中级管理层决定进行计划中的合作(即了解项目细节/含义,并明确地支持提出合作申请)

中级管理层支持提出合作申请但不了解任何细节

中级管理层不了解合作申请

8

4

0

5.工作计划

5.1培训的市场营销战略(附上现有的相关文件,例如年度培训计划)

有说服力的战略(即与正在进行的培训活动联系起来,适应其企业产品组合,经济上可行、现实)

没有说服力的战略(实施战略过于野心勃勃,与进行中的培训活动存在潜在冲突)

缺少战略(根本没有战略或者主要受机会主义驱使)

11

6

0

6.具备必需的教学资源

6.1培训设施

培训所需设备

白板

活动挂图板

幻灯机

电脑

有此条件则给分

每个设备0.25

6.2 人力资源

至少有2名合格的有经验的全职讲师

(如果其中至少有1名讲师是女性, 可以额外加分)

至少有1名合格的有经验的全职培训师

(有女性培训师可以额外加分)

有具备相应资格和经验的兼职讲师

4

1

2

1

1

6.3 资金来源

6.3.1多样化的资金来源

6.3.2从客户处回收服务成本的能力

资金来源多样化

依靠一个主要的资金来源(例如,主要依靠一个客户或者赞助者)

成本回收率(<50%)

成本回收率(>50%)

回收全部成本

1.5

1

0.5

1

1.5

7.关系网络

7.1机构间关系

有长期正式的关系(例如是某个非政府组织论坛正式注册的会员,某个从事中小企业发展的机构的常务委员会成员)

和其他机构之间有非正式关系

将学员与金融机构联系起来的正式机制(例如通过与银行合作),或者拥有自己的贷款计划-额外加分

保持与贷款机构的非正式关系-额外加分

3

2

2

1

备注:

·如果第四个问题的得分少于7分,该培训机构将失去资格。

·一个培训机构的最高得分为70分,最终得分小于40分的培训机构将自动失去资格。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