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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宿迁市中心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含来龙镇、龙河镇消防专项规划...

2025/10/08 1.4w 阅读 269 点赞

市消防救援支队:

你单位《关于报批宿迁市中心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含来龙镇、龙河镇消防专项规划)(2023-2035年)的请示》(宿消﹝2025﹞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宿迁市中心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含来龙镇、龙河镇消防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加强规划传导落实。充分发挥《规划》技术支撑作用,强化对中心城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传导落实,确保消防专项规划有关内容和建设引导等管控要求切实落地实施。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如确需调整,应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