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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宿迁市区停车设施规划(2017-2030)的批复

2020/09/03 1.5w 阅读 200 点赞
市城管局:

你局《关于报批宿迁市区停车设施规划(2017-2030)的请示》(宿城管发〔2020〕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宿迁市区停车设施规划(2017-2030)》(以下简称《规划》)立足宿迁市区实际,规划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成果规范,符合专项规划编制深度要求,原则同意该《规划》。

二、你局要会同各区、市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推动《规划》中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如确需调整,应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