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宿迁市区2020年第一批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请示》(宿自然资规发﹝2020﹞1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宿迁市区2020年第一批次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对市区局部地块用地性质、用地布局、开发建设强度等方面的调整较为科学,能够较好地指导地块及周边开发建设。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实施规划许可和规划管理的依据,你局在《方案》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规划管控和技术指导,会同各区根据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如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应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