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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15元!我市新增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

2022/03/31 1.7w 阅读 334 点赞

近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的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总费用每人次最高限价15元,此《通知》将于3月30日起执行。

新增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采取“技耗分离”的方式,由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检测项目+检测试剂”收费,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其中,检测服务费每人次不超过5元,不得上浮;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零差率销售,单人单次抗原检测项目和抗原检测试剂收费总和最高不得超过15元。

此外,《通知》还规定,群众单纯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察费、一般诊疗费、方便门诊费。患者购买检测试剂进行抗原自测的,不得收取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费用。同时,公立医疗机构所需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按规定在省平台采购,杜绝线下采购。

市医保局《关于明确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对临时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本地现行医保规定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及时调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新冠治疗用药。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将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静脉用丙种球蛋白、疏风解毒颗粒、清肺排毒颗粒等5个药品临时性维护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仅限新冠确诊患者或新冠疑似患者使用。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督促公立医疗机构及其他有关机构主动在醒目位置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价格,严格按照规定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价格行为,及时准确解读价格政策,减轻群众负担。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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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