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需求,降低疫情防控和社会运行成本,市医保局根据省局下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22号)文件精神要求,再次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并于2022年4月4日起按照最新定价执行收费。
此次降价,将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人单检)由40元/次,调整至28元/次(含试剂等耗材);混采检测价格由10元/次调整至8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调整后价格均为最高指导价格,定点医疗机构不得私自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