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上午,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普通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备案采购评审会议在市医保局顺利召开。市医保局冯霄明副局长、临床专家等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医保局价采处工作人员介绍了全市医用耗材备案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解读了备案采购评审工作流程和原则。专家根据备案评审原则,围绕产品是否临床必须、是否开展新技术需要、是否其价格和质量有优势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定,共对2家公立医疗机构一次性引流器等23个医用耗材备案进行评审,最终有17个产品进入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产品将上报省医保局,并在省平台公布执行。冯霄明副局长强调了做好普通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备案采购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对备案采购、评审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
医用耗材和试剂备案采购工作启动以来,我市严把三关,助推备案采购工作制度化。一是强化审核关。组织了审核小组,对备案信息完备,签字、盖章等进行重点审核,确保程序不可遗漏,科学高效推进备案审核工作。二是用好评审关。专家组认为临床不必须、价格不合理、现有平台品种可替代的不予备案,从源头严控医用耗材的准入。三是严把程序关。严格评审程序,做好专家抽取、专家签到、专家承诺、专家评议、结果公示等程序,层层审核,依法行政。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对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推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医用耗材在省阳光采购平台应上尽上、应采尽采,不断提升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阳光采购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