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十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存在不足。2021年,全省除合肥市以外的15个市测土配方施肥采样点位布设密度均不符合《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要求。
二、整改实施主体
省土壤肥料总站
三、重点措施
推进我省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性工作。除合肥市外,全省其他15个市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推荐的采样时间和采样周期,3年完成规程规定的采样密度。
四、目标任务
除合肥市外,其他15个市完成规程规定的采样密度。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为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通知制定方案,在11月上旬-12月中旬,组织验收组赴15个市对该项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开展核查验收工作。15个市均严格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 2911-2025)要求,开展土样采集任务,15个市共采土壤样品61640个,完成了整改目标(41609个),符合整改要求。2025年12月22日,厅种植业管理局组成验收组,对省土壤肥料总站(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十项问题)进行验收,经现场核查,认为省土壤肥料总站整改措施和目标符合整改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厅种植业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642467
电子邮箱:nw2642486@163.com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