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鄂尔多斯市持续完善高龄津贴发放保障制度,不断规范审核、发放、监管全流程管理,用实实在在的民生红利,守护老年人幸福晚年,擦亮“暖城颐养”民生品牌。
一是健全四级责任体系,筑牢制度根基。坚持以《鄂尔多斯市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为抓手,构建“民政牵头、财政保障、部门协同、基层落实”工作格局,压实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管理责任,细化资格核验、动态调整等操作规范,推动高龄津贴工作规范化运行。为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实行分档普惠发放津贴。其中,75-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8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50元、10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600元。今年以来,已累计发放9300余万元,惠及全市8.4万余名老年人。
二是数字赋能提质增效,实现精准发放。依托内蒙古数字民政系统,自动比对户籍、年龄、生存状态信息,自动完成到龄新增、资格复核、死亡停发动态更新,从源头防范漏发、错发、重复申领等问题。群众可通过线上渠道自主或委托嘎查村社区工作人员代为申请,材料更简、时限更短,每月基层一线工作人员核对异动数据1000余条。对数据筛查出的疑点信息,基层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入户核实,依规做好停发、追缴、补发工作,让津贴精准直达。
三是闭环监管民生资金,守住安全红线。高龄津贴全部通过社会保障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直发个人账户,减少中间环节。结合专项整治,对2025年至2026年上半年高龄津贴发放、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常态化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核查户籍迁出、去世未及时停发、重复申领等问题,对虚报冒领资金依法依规追回。同时,落实嘎查村、社区公示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以公开透明护航民生资金安全。
四是便民服务直达群众,传递暖城温度。针对高龄独居、失能老人以及不会操作智能设备的老年人,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村社干部、网格员、驻村干部等主动提供上门帮办代办、资格认证服务。结合“银龄行动”、老年普法、养老反诈宣传等活动进社区、进养老机构,把高龄津贴政策讲清楚、讲明白。在资格核查走访中同步了解老人生活情况,联动做好走访探视、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等服务,做到物质补贴和人文关怀同步到位。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持续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不断提升智能化核验水平;持续优化帮办代办便民机制,重点倾斜关爱失能、独居高龄群体;常态化开展敬老主题宣传,同步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以刚性制度保障温情政策落地,持续擦亮暖城民生底色,不断提升老年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