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为无锡市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
锡就〔2013〕1号
各市(县)、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锡政发〔2008〕304号)及原市劳动保障局、原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无锡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锡劳社就〔2009〕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评估,认定“江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为无锡市创业孵化基地,现予以公布。
希望该科技园能够积极发挥创业孵化基地的作用,认真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为创业者提供优质服务,努力为全市创业就业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