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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公告

2024/09/05 2.0w 阅读 420 点赞

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等规定,决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整至10时19分,在市区和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主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

防空警报试鸣次序如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3遍后停5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15遍后停5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一长声,鸣3分钟。

届时,请各单位和广大群众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请市各新闻媒体做好活动宣传工作。

特此公告。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