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2022/07/22 5.7k 阅读 137 点赞 查看原文为进一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按照《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和《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黑司通〔2022〕34号)要求,经依法审核确认,现将市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附件:鹤岗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doc 鹤岗市人民政府 2022年 7月22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鹤岗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docWord标签: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