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正式施行
该法典对飙车“炸街”
私自改装排气装置等交通噪声扰民行为
作出了明确处罚规定
近日
湖州公安依据新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对飙车“炸街”违法行为开出
全市首张飙车炸街噪声扰民罚单

近日19时许
长兴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东中队
在滨湖大道路段执勤时
远远就听到一阵刺耳的车辆轰鸣声
循声望去
发现一辆黑色二轮摩托车
伴随着巨大声浪迎面驶来
民警当即示意驾驶人
将车停至安全区域接受检查
△民警示意炸街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
该摩托车排气管系非法改装
驾驶人王某(化姓)坦言
自己明知排气管动过手脚
却觉得声浪炫酷
便想晚上来太湖边兜兜风
没想到被民警逮个正着
面对调查
王某对自己的侥幸心理
和违法行为懊悔不已

△改装的车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相关规定
结合本次违法情节及扰民影响
民警依法对王某作出
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并责令限期将摩托车恢复原厂状态
这也是新法实施后
全市首张“飙车炸街、噪声扰民”行政罚单
王某诚恳接受处理
并表示会提醒身边的车友
△王某接受警方处罚
所谓的“速度与激情”
从来都是危险与侥幸并存
非法改装飙车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严重破坏交通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
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