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营运车辆管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全省运政系统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开发区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逾期未换证或年审的《道路运输证》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见附件)进行公告并依法予以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对拟注销有异议的向铁岭经济开发区运输管理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我部门将直接进行注销处理不再公告。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4-72690296
联系地址:铁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一楼业务大厅
附件:1.拟注销逾期 180 天以上未审验经营许可业户名单.doc
2.拟注销逾期 180 天以上未审验道路运输证车辆清单.doc
铁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