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办发〔2019〕50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宿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发〔2021〕19号)等文件精神,加快苏北振兴,推进宿迁现代化建设。9月8日,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温士才带队与苏州医保局就南北挂钩医保领域合作共建开展洽谈,并现场签订南北挂钩医保领域合作共建协议书。

宿迁、苏州医保局将以“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为原则,根据协议内容就党团共建、招采业务、医保基金监管、医保信息化、医保课题研究、定期交流、医保特色服务等方面建立合作。携手共建医疗保障工作多层次、全领域合作的长效机制,全力推动两地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