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58项全省污水直排整治任务(铁岭部分)已整改完成,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见附件)。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监督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邮政编码:110161
附件:《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58项全省污水直排整治任务(铁岭部分)验收销号意见
中共铁岭市委 铁岭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日
附件
《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58项全省污水直排整治任务(铁岭部分)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2024年5月29日,验收组对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任务验收参考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现场踏勘等方式,对铁岭市第5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
一、整改任务
部分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缓慢,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据统计,丹东、阜新等市均不同程度存在污水直排问题,日均直排污水量约25万吨。
二、整改目标
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有效遏制污水直排。
三、完成情况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印发《关于开展生活污水直排、溢流排查工作的通知》,
经排查发现强降雨期间存在8处溢流口,对发现的溢流口相关县市区均已制定短期及长期整治措施,并形成报告报送省住建厅。
2.2021年全市新建及改造排水管网61.95公里,实施排水管网类项目10项,项目总投资4.6亿元。新建排水管网20.71公里,更新改造排水管网41.24公里。聘请第三方排查检测银州区排水管网110公里。
3.按照省环保要求为实现工程整体验收并投入使用,2023年12月31日前银州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雨污分流一期)完成3.6公里管网铺设,新建雨水泵站1座,污水泵站2座。银州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雨污分流一期)于2023年12月29日完工并投入使用,打开了银州区雨污分流南排系统终端,为下一步推进银州区雨污分流奠定了基础。
(二)市生态环境局
1.强化监管。一是强化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情况的监控,每月开展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监督性监测,对出现的超标问题及时处理。二是强化对已建成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9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联网。对在线数据出现超标情况的污水处理厂及时排查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三是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技术指导,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监管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对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术指导。四是召开城镇污水处理厂约谈会议,会议针对目前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对全市9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在线监测运维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会议明确了,污水处理厂及在线监测运维企业、行业监管部门、县(市)区政府的工作职责及工作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各司其职确保污水处理厂高效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严格执法。2021年至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每年都将城镇污水处理厂执法检查列入到年度执法计划中,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进行查处。2021年对调兵山城南污水处理厂未按要求进行自行监测、自动监测设备未正常运行两项问题分别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10万元和6万元。2023年对调兵山城南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问题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20万元,目前该单位已经全额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
(三)相关县(市)区
1.西丰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并稳定达标运行。
2.调兵山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水泵及调节池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四、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同意履行销号程序。